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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法院:“恋人”变“贼人”?真“刑”!

2025-04-14 04:09:42 来源:二连浩特市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二连长安网

  现在,不仅仅大数据“杀熟”,我们身边最亲近的人也“杀熟”,不少不法分子对身边最亲近的人伸出了盗窃之手。近日,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罪的案件。

  案情简介

  自2024年9月起,新某多次从其女友包某的家中次卧衣柜偷盗金戒指、金项链、金锁等金品首饰,后拿到某金银加工店出售。在这期间,新某从某金银加工店将之前出售的部分金品首饰以人民币一万余元的价格回购过,但没过多久,不思悔改的新某再次从包某的家中拿出金品首饰进行出售。经认定,新某盗窃被害人包某的金品首饰价值共计人民币二万余元。

  法院审理

  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新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结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社会危害性等,判处被告人新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官提醒

  无论多亲近的关系都应当坦诚相待,可有些人确利用这种不设防的心里“杀熟”,向身边最亲近的人伸出盗窃之手。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一定要增强防盗意识,切勿轻信他人,在两性关系选择中更要擦亮眼睛,勿在他人面前显露财富,家中贵重物品应妥善收藏保管,否则一些不经意的举动其实都是为犯罪分子实施盗窃提供了便利,请提高警惕加以防范。

  图文/一核:侯仙     

  二核:宋美兰

  三核:刘良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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