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法院:出租房暖气管跑水,家被淹这“锅”谁来背?
2024-11-15 10:16:01
来源:二连浩特市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二连长安网
二连浩特法院:出租房暖气管跑水,家被淹这“锅”谁来背?
案情简介:
2023年7月,房东赵某与那某签订了租房合同,将其自有房屋出租给那某,并对租金、租期进行了约定。后由于承租人疏于管理,暖气管道跑水,造成房屋三层大面积被浸泡,且事后没有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各层屋顶、墙面及地面进一步遭受水蚀破坏,屋内设施及电器亦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坏。房东得知此事后要求那某立即修缮房屋,但那某一直推诿拖延。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后诉至法院。
经房东申请,法院委托鉴定公司对房屋装修损失及毁损物品价值进行评估鉴定,经鉴定:修缮价格合计为69172元,评估费为7500元。
裁判结果:
那某作为该房屋承租人,理应对其房屋尽到管理职责,在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对房屋造成的财产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现房东要求那某承担维修费用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释法
决定承租人是否承担房屋损耗赔偿责任的关键在于是否合理使用房屋。在租房的过程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租金、正当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等,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建议出租人与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时注意完善相关责任承担条款,交割时记录房屋状态,租住过程发生问题及时沟通,并保留相关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审核/一核:刘良士
二核:格日勒图
文:刘婷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