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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法院:交通事故“伤”到路面 法官挽损获赠锦旗

2024-09-23 10:20:16 来源:二连浩特市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二连长安网

       8月21日,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代表来到二连法院,将一面写有“法槌起落 定分止争 肩扛正义 铁案如山”的锦旗送至法官手中,以表达对二连法院和法官帮助公司挽回因交通事故造成路产损失款项的感激之情。

       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16日,被告杨某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沿G55辅道由北向南行驶时,与被告张某某驾驶的停放在路边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承载货物损失、两车损坏及柴油泄漏污染路面事件的发生。经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认定,被告杨某某承担该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张某某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经某鉴定评估机构就油污损坏路面维修费用进行评估:油污染路面1300㎡,恢复费用100元/㎡,共计恢复路面需13万元。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与造成损坏路面的赔偿义务人多次磋商未果,遂诉至二连法院。

       法院审理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释明法律法规及路产损失的理赔责任,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杨某某、张某某应承担侵权责任,事故车辆均投保了交强险和三者险,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本案是交通事故导致的车体油箱柴油泄露造成的污染,属于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故判决保险公司对被告杨某某、张某某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路面恢复费13万元承担赔付责任。由杨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所投的保险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张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所投的保险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一面锦旗,传递的不仅是当事人的感激之情,也是对司法工作的高度认可和满意度。二连法院将始终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典型司法案件的普法宣传作用,有效保护公路路产路权,提高公众爱路护路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审核/一核:赛喜雅拉图

二核:格日勒图

文:全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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