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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法院:出境躲债、规避执行?限制出境!

2024-07-19 11:34:31 来源:二连浩特市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二连长安网

       “被执行人林某某,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向你发出《执行决定书》,请你及时偿还欠款。”近日,二连法院先后发出9份《执行决定书》,依法对被执行人林某某等作出限制出境决定,给其再添一道“紧箍咒”。

       执行过程

       林某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被起诉至二连法院,法律文书生效后,因其未按期履行法定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并履行法定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以各种理由搪塞,消极履行偿还义务,甚至和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游戏。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林某某此前有多次出境记录,近期仍有离境的可能,为防止其逃避执行,失去联系,导致执行陷入僵局。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极有可能再次出境逃避债务,规避执行为由,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限制其出境。

       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相关规定,遂出具《执行决定书》,并向相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限制被执行人林某某出境。

       执行工作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限制出境,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对于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一种强制措施,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执行的顺利进行,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近年来,二连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建立更加健全的执行机制,切实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创新执行工作思维,依法用足用好司法拘留、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列入失信黑名单等措施,强力促使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实际行动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为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审核/一核:王源

二核:格日勒图

文:全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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