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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低风险!二连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2022年40号)

2022-08-15 11:25:22 来源:掌上二连   责任编辑:赵芳

二连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2022年40号)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自2022年8月14日18时起,将金茂建材城由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该区域降为低风险后,二连浩特市全域为低风险区,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一、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高中低风险地区变化,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疫情的地区。确需出行的,要严格做好自身防护,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返抵我市前主动报备,并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二、加强提前报备。自2022年8月15日起,凡返抵我市人员,需提前2天注册“二连健康宝”微信小程序,并通过“返乡登记报备”专栏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格日勒敖都苏木、边合区、主管部门报备。如因不了解返抵我市报备政策,可在“一场两站”、公路卡口现场注册“二连健康宝”并进行报备。

  三、严格报备程序。在我市有固定居所(包括临街商铺)的返抵人员,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格日勒敖都苏木、边合区报备。无固定居所的返抵人员,按以下方式报备:在酒店、宾馆、旅馆居住的人员向文旅局报备;住院就医人员向卫健委报备;各学校住校生向教科局报备;货车司乘人员向交通局报备;非边合区所辖区域内的工地务工人员向住建局报备;冷链仓储企业的工作人员向市场监管局报备;钢构企业工作人员向应急管理局报备;商贸、物流、仓储企业工作人员向商务局报备;加工、工矿企业工作人员向工信局报备;风光电企业工作人员向发改委报备;格日勒敖都苏木所辖区域内企业工作人员、务工人员向格日勒敖都苏木政府报备;边合区所辖区域内的企业工作人员向边合区报备。

  四、加强个人防护。请广大市民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在进出居民小区、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扫场所码,配合查验区域全员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序流动。

  五、加强场所码查验。各行业主管部门、企业主体要严格落实场所码扫码主体责任,做到出进必扫、扫码必验、验码必严,工作人员要主动为不会扫码的老人、幼儿等提供帮助。

  二连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2022年37号、38号公告继续执行。

  二连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14日
 

二连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2022年37号)

  为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凡通过民航、铁路、公路进出我市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城前或抵达后通过“二连健康宝”或社区网格员向所在社区、单位、酒店报备。来(返)人员抵达后在公路查验点或“一场两站”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扫描“二连健康宝场所码”登记后予以通行。

  二、近7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我市人员(或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须如实向所在社区(嘎查)报备,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的管控措施,在隔离期第1、2、3、5、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之日算起。

  三、近7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我市人员(或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须如实向所在社区(嘎查)报告,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的管控措施,在隔离期第1、4、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之日算起。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

  四、近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我市人员,须主动向所在社区(嘎查)、单位和入住酒店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抵达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第一次为落地检,第二次间隔24小时以上),做好健康监测,严禁参加聚集性活动。

  五、境外返回人员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进行核酸检测。

  1.第一入境地和目的地均为我市的入境人员,完成7天集中隔离后“手递手”闭环转运至社区,纳入社区管理,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

  2.第一入境地为我市,目的地为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或自治区其他盟市的,解除集中隔离后,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后离开我市。

  3.第一入境地非我市,在入境地解除集中隔离后来返我市人员,继续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

  六、上述以外地区来(返)我市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测温无异常的直接通行;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超过48小时的,在公路卡口或一场两站进行体温检测和落地核酸采样,即采即走。

  七、切实保障疫情期间交通运输畅通。对往返我市从事生产生活和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及邮政快递运输保障工作的司乘人员,分类采取以下管控措施:

  1.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健康码为绿码、体温监测正常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健康码,扫描“二连健康宝场所码”登记后予以通行;

  2.对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超过48小时的,在进出城卡口进行核酸采样,采样后予以放行,落实“即采即走即追”措施;对无法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进城卡口进行核酸+抗原检测,抗原检测阴性的予以放行,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

  3.对来自或进出中、高风险地区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健康码为绿码、体温监测正常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提前48小时向收发货单位报备,由收发货单位报交通保障组,抵达后在进城卡口进行核酸+抗原检测,抗原检测阴性的予以放行,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严格实行闭环管理措施。

  八、倡导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出行的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场所;返回我市后,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九、广大市民要履行好疫情防控义务,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规范佩戴口罩出行,保持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不扎堆、一米线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健康卫生习惯。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故意不报或瞒报旅居史和接触史、故意绕行躲避检查的,将依法依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管控政策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二连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7月2日


二连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2022年38号)

  当前,全球疫情持续反弹,国内多个省份发生零散和局部暴发疫情,波及范围持续扩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高效精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严格执行二连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年37号公告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强来(返)我市人员排查管控要求补充如下:

  一、来(返)我市人员一律提前运用“二连健康宝”(微信小程序搜索“二连健康宝服务平台”)系统向所在社区(嘎查)、单位或入住酒店进行报备,进入我市后要主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出入公共场所必须扫场所码,主动按照属地要求接受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二、对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地完成7天集中隔离后返回我市的,需提前向所在社区(嘎查)报备,由所在社区(嘎查)安排专用车辆到第一入市点将其闭环转送至居住小区,严格规范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由社区安排采样人员上门落实核酸检测。入境人员居家健康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一场两站”和各公路防疫查验点对来(返)我市人员均须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认真核对“二连健康宝”填报信息,并现场为所有入市人员免费进行一次核酸筛查(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即采即走。

  四、对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来(返)我市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嘎查)、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报告,3天内完成第二次核酸检测(与第一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健康监测期间原则上不外出、不聚集。

  五、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严格查控来自中高风险区域人员,并做好人员信息推送。

  六、从严从紧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全面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重点加强对学校、医疗机构和药店、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监所、养老托幼社会福利机构、网吧、洗浴、酒吧、KTV等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因行业监管不到位造成疫情风险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七、从严从紧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本单位人员和场所的出入管理、核酸检测、个人防护、测温扫码和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有事外出人员要严格向所在单位请假报备,因单位失管失控造成疫情风险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八、从严从紧落实个人自我防护责任,广大群众要履行好疫情防控义务,特别是要加快疫苗接种,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文明用餐、科学戴口罩、遵守“1米线”等健康生活方式。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故意不报或瞒报旅居史和接触史、故意绕行躲避检查的人员,将视情节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连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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