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机关支部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
政法委机关支部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为切实加强政法委机关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工作的基本制度,委机关党支部必须把“三会一课”活动纳入工作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支部要结合政法工作实际,有针对、有重点地组织好“三会一课”活动。通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提高机关全体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推动机关党员队伍建设和党支部建设,为全市政法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三会一课”在内容上,要结合党和国家的形势,围绕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体现时代性,增强针对性。
(二)“三会一课”必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注重实效。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积极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要克服和防止为开会而开会的“走形式、走过场”的做法。
(三)严格“三会一课”考勤制度,健全“三会一课”记录簿,会后及时小结,使“三会一课”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四)“三会一课”活动必须单独召开,不能以机关业务会议或其他工作会议代替。
(五)党员要自觉参加“三会一课”活动,不能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半年内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支部及时提醒并给予批评教育。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经批评教育仍无转变,属预备党员的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正式党员的不得参加优秀党员评比。
二、主要内容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
2、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
3、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①组织党员学习;②研究确定贯彻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完成各项任务的措施办法;③审议支部工作计划、报告和总结;④改选支委,推选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等;⑤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民主评议党员;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⑥向党员通报支部决定的重大事项。
4、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5、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支委参加,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3、支部委员会主要内容: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支部的指示和决定;结合支部实际研究支部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工作情况;分析支部党员状况,制定党员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问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其他需要支部讨论的重要问题。
4、支部委员会要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支部负责,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其审查和监督。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备查。
(三)党小组会制度。
1、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主持,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3、党小组会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上级党支部的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支部近期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4、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备查。
(四)党课制度。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好党课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1、党课每季度进行1次。机关党支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党课,由支部书记讲课。
2、党课由支部委员轮流主持,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3、党课主要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4、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5、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