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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检察:三“管”齐下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地落实

2024-09-23 10:23:24 来源:二连浩特市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二连长安网

       自司法体制改革以来,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完善职责配置,优化绩效考核,努力构建权责统一、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体系,持续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走深走实、落地见效。

       一、“管”团队建设,提升办案质效。严格落实员额动态管理,现实有员额检察官8名,其中,遴选入额6名,任职调动重新入额2名。科学配备各内设机构、各业务条线人力资源,现有检察官助理5名,司法行政人员6名,司法警察2名,书记员9名。按照体现检察职业特点,符合检察队伍管理和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的要求,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的工作思路,充分考虑本院的实际情况,实行以独任检察官为主,相对固定的检察官办案组为辅的两种基本办案组织形式,从专业化的角度,根据履行职能需要、案件类型不同,设立4个办案组。案件办理以独任检察官为主,如有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则由检察官办案组办理,分工协作、优势互补。

       二、“管”职责配置,规范权力运行。细化检察官权力配置,按照检察官类别和岗位划分,除法律规定应当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委会行使的职权外,依法下放检察权力,一般刑事案件实体处理、程序性事项都由检察官直接办理决定,减少审批环节,增强检察官司法办案的责任心,真正落实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要求。充分利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严格落实“自动轮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分配机制,并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检察官和办案组办理案件过程实施监督。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后检察权运行规律相适应的规章制度,陆续制定《检察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等19项符合办案组织运行模式的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司法责任制配套制度。

       三、“管”绩效考核,促进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奖金分配方案,建立健全以办案数量、质量、效果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考核奖。将个人履职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职级晋升、评奖评优以及上级检察机关遴选的重要依据,积极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2024年以来,共职级晋升检察人员2名,推荐员额检察官参加上级院员额检察官竞争性比选1名,向上级院推荐报送检察业务能手2名,检察业务优秀集体1个。

供稿:袁   梦

编辑:包文龙

初审:徐文丽

复审:刘晓倩

终审:李雪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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