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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检察:以“一二三”工作法赋能党建引领业务融合发展

2024-07-19 11:35:41 来源:二连浩特市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二连长安网

       近年来,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坚持贯彻落实全区全盟检察长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找准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切入点、结合点,将党组织优势转化为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的强大动力,实现了以党建引领检察业务发展的双融双促新格局。

       一、坚持“一”个引领,促进“思想融聚”

       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全面推进党建与业务一体化融合,将党建工作重心落实到支部。坚持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建设“学习型党支部”为抓手,健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常态化机制,通过全院集体学、支部常态学等形式引导检察人员学思践悟。2024年,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5次,研讨交流2次;集中学习22次,研讨交流1次;组织、参加各级各类培训32期192人次。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建立“党史+检察史”“集体学+自主学”“线上+线下”等长效学习机制,通过党课宣讲、知识测试、专题辅导等形式,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增强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夯实“二”项基础,完善“机制融合”

       一是夯实党的组织建设基础。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把手”牵头谋划全年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创建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党组书记作出专门批示。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健全党组抓、书记抓、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强化政治督察,严肃政治纪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配套规定,大力推进政治监督,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二是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情况及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强化党员干部“红线”意识。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组织检察人员学习“三个规定”及相关制度规定。严格落实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对检察人员近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摸排,未发现违反“禁业清单”情况。

       三、突出“三”个同步,做实“工作融领”

       一是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同步推进。做好品牌创建,提升能动履职“亮色”,推动深度融合。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送法“六进”等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法律和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选派8名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4次,引导学生提高法律意识。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围绕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就医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公益诉讼,组织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等法治宣传,以务实举措全方位推进“四大检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利益。

       二是党建考核与业务考评同步开展。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明确考核是提升人员素质、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切实担负起开展检察人员考核的政治责任,通过将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三个规定”填报及重大事项报告等政治指标纳入考核,引导检察人员在考核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党建文化与检察文化同步培育。坚持“党建引领文化,文化凝聚人心”理念,加强新时代检察精神建设,着力构筑干警的精神家园。建好支部活动室,实行制度上墙,建设文化长廊,开展各类活动和优秀党员评选活动,激发全体检察人员干事创业热情。

供稿:张晓慧

编辑:包文龙

初审:刘晓倩

终审:李雪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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